大庆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2019年〔3号〕
2019年集善“如新儿童蜜儿餐”助残项目、
“阳光伴我行”明门儿童轮椅助残项目
大庆地区实施方案
(2019年7月30日)
指导思想:要以守初心、担使命的责任和担当,认真履行宗旨,践行理念,切实把中基会、省基会和市基会及爱心企业的关心关爱送到大庆地区广大残疾人心中。
一、项目内容
截止2019年6月,大庆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接收中基会、省基会集善如新儿童蜜儿餐5000袋(约834箱),折合人民币 100万元;接收“阳光伴我行”明门儿童轮椅40辆,折合人民币45732元。主要捐赠大庆地区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残疾学生和残疾贫困家庭。
二、项目实施
(一)实施原则:急需优先,贫困优先。
(二)具体受助对象
1.大庆海洋星特殊教育培训学校
2.大庆馨语特殊教育培训学校
3.大庆小鱼特殊教育培训学校
4.大庆启航特殊教育培训学校
5.大庆孟老师特殊教育培训学校
6.大庆市肇州县特殊教育学校
7.大庆市肇源县特殊教育学校
8.大庆市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
9.大庆高新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10.大庆市阳光残疾人艺术团
11.大庆市油城中医院康复中心
12.大庆市康复医疗集团
13.大庆市康复中心康复训练班
14.大庆市萨尔图区绿园街道
15.大庆市朝阳社会服务中心
16.大庆市康复医院
(三)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捐赠物品的整理发放,新闻宣传,表格填报、执行检查、收集照片、声像资料等工作。
(四)项目实施完毕后,将实施情况及时向市基会和省基会及中基会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和相关资料。
(五)实施时间:2019年8月2日执行发放。
(六)实施地点:大庆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三、组织领导
为保证集善“如新儿童蜜儿餐”项目和“阳光伴我行”明门儿童轮椅项目的有效实施,大庆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
领导小组
组 长:修利民 大庆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理事长
副组长:佘利民 大庆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副理事长
李延春 大庆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秘书长
项目负责人:夏明琦 杨同玥 大庆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项目组
四、几点要求
(一)项目实施的有关人员对集善“如新儿童蜜儿餐”项目和“阳光伴我行”明门儿童轮椅项目物品发放工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掌握好相关政策,落实好捐赠各个环节及受助人员标准,把市基会和省基会及中基会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位,不出偏差。
(二)按照市基会和省基会及中基会的要求,受助单位应尽快将捐赠物资分发给符合条件的受助人,并按统一格式要求填报发放登记表,以备市基会、省基会和中基会及捐赠单位核查。
(三)大庆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会同受助单位认真做好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监管,做好工作流程和各个环节资料搜集和建档准备工作,确保全面、准确、高质量。
(四)请受助单位对“集善如新蜜儿餐”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自查评估,及时准确提供部分受助儿童食用蜜儿餐健康体检报表情况,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反馈给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汇总上报。
(五)请受助单位对“阳光伴我行”明门儿童轮椅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中期检查(项目已执行情况和自我评价),及时准确提供受助儿童“肖像权使用同意书”和“评价调查表”,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反馈给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汇总上报。
附捐赠物资计划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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