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2017年〔4号〕
中基会、省基会、市基会2017年
三个助残捐赠项目大庆地区执行实施方案
(2017年7月6日)
指导思想:履行宗旨,践行理念,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把中基会、省基会和爱心企业的关心关爱送到大庆地区广大残疾人心中。
一、项目内容
截止2017年6月,大庆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接收集善明门儿童轮椅60辆;集善拉夏贝尔服装18326件;集善·守护童安—“同圆中国梦·平安校园行”安全爱心包捐赠项目安全爱心包1000个,折合捐赠金额人民币 100余万元。面向大庆地区符合条件的残障人士和贫困小学生捐赠发放。
二、项目实施
(一)实施原则:急需优先,贫困优先
(二)具体分配对象
1.萨尔图区残联
2.让胡路区残联
3.龙凤区残联
4.红岗区残联
5.大同区残联
6.肇源县残联
7.肇州县残联
8.杜蒙县残联
9.林甸县残联
10.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11.大庆市阳光残疾人艺术团
12.海洋星特教学校
13.小鱼特教学校
14.孟老师特教学校
15.基金会志愿者协会
16.大庆油城中医院
17.创智社区
18.大庆市残疾人康复教育培训活动中心
19.大庆市特殊教育学校
20.大庆市登峰小学
21.大庆市实验小写
22.大庆市残联扶贫基地
(三)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捐赠物品的整理发放,新闻宣传,表格填报、执行检查、收集照片、声像资料工作。
(四)项目实施完毕后,将实施情况及时向黑龙江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和相关资料。
(五)实施时间:2017年7月6日执行发放。
(六)实施地点:大庆市特殊教育学校
三、组织领导
为保证三个项目的有效实施,大庆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
领导小组
组 长:修利民 大庆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理事长
副组长:徐仁昌 大庆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副理事长
佘利民 大庆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副理事长
李延春 大庆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秘书长
项目负责人:夏明琦 杨同玥 大庆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项目组
四、几点要求
(一)项目实施的有关人员对三个项目物品发放工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掌握好相关政策,落实好捐赠各个环节及受助人员标准,把中基会和省基会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位,不出偏差。
(二)按照中基会和省基会要求,受助分配单位应尽快将上述捐赠物资分发给符合条件的受助人,并按统一格式要求填报发放登记表,以备中基会、省基会和捐赠单位核查。
(三)大庆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会同受助分配单位认真做好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监管,做好工作流程和各个环节资料搜集和建档准备工作,确保全面、准确、高质量。
(四)请受助单位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自查评估,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反馈给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由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汇总上报。
附捐赠物资计划分配表
大庆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